当前位置:小熊IT > 焦点 >

上海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时间:2024-01-02 20:09:40来源:东方网阅读量:18657   

关于调整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

上海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就调整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认定

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上海市已有一套住房,在全国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二、关于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1、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

2、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且贷款所购住房位于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全域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本通知自2024年1月3日起施行。2024年1月3日前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原政策执行,2024年1月3日后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本通知执行。

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企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投资有风险,需谨慎。

推荐阅读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Copyright (C)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小熊IT  备案号:皖ICP备2023005497号
本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或投稿,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如有侵权争议请联系网站管理人员。邮箱:bgm1231@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