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2-16 04:58:31来源:证券之星阅读量:5199
:11月3日,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
根据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1月3日下发证监许可〔2025〕2425号文件,同意南京证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明确指出,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执行,且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南京证券需在重大事项发生时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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